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张丽艳)昨天,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对于《公告》内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梳理,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此次公布的清单中包括华晨汽车、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凯翼汽车、哈飞汽车等共30家新能源汽车企业。
按照工信部此前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39号令)就明确要求,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信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
同时,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已经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