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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将替换快递电动三轮

发稿时间:2019-07-29 09:03:47 来源:北京晚报 中国青年网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将替换快递电动三轮

  “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道交法决定”的实施情况如何?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上午的会议还进行了网络直播,13位委员代表现场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市计划使用合法规范的新能源汽车逐步替换现有的快递电动三轮车。此外,明年,违停将与个人信用挂钩,并遭联合惩戒。

  ●停车设施

  有偿错时共享 9月底前出台办法

  一份来自东城的统计显示,东城居民基本停车需求13.4万辆,但居住停车泊位却仅有7.8万个,存在5.6万个缺口。而同样还是这份统计显示,社会单位、公配建停车泊位夜间空置率在60%以上。一方面是车位紧张,而另一方面却又有大量的停车位闲置。这一矛盾如何解决?

  根据《停车条例》规定,市级相关部门需制定12个配套文件,涉及设施规划建设、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规范管理等方面,截至目前已出台9项,其余3项正在加快推进出台。其中,今年9月底前,就将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记者了解到,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已完成送审稿,将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此外,还将出台发布“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标准”,缓解路侧停车压力、保障路面通行能力。目前,公共建筑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已报市政府审议,正在按要求修改完善。

  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可以设置夜间周边路段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依法对擅自更改停车设施用途和非法经营停车场行为进行查处惩治。试行以容积率奖励或土地价款减免等方式,鼓励开发主体在配建标准基础上多建停车场并向社会开放。

  同时,大力整治医院、学校周边道路停车秩序,合理调控内部职工和就诊停车泊位供给,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或挖潜协调学校内部、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通道,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违法停车

  多次违停要纳入信用机制联合惩戒

  报告要求,2020年,要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应当明示禁停区域、禁停路段和禁停时段,采取联动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违停车辆要及时清拖,提高违停成本。对同一车辆多次违停的,要纳入停车信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消除停车乱象。

  ●欠费催缴

  1882辆车催缴停车费仅4起主动受罚

  自道路停车改革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处罚违法停车272万起,其中东城、西城和通州区70万起,同比增长10.6%,清拖车辆7168辆。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本市建立了未缴费短信提示和欠费催缴机制,截至目前,共向1437辆车(车主)发送催缴短信,向无联系方式的445辆车发布催缴公告。西城区5月29日开出了全市第一张欠缴道路停车费的罚单,截至目前已处罚4起,罚款1100元,补缴停车费1257.25元。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网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

  针对道路停车费催缴处罚措施落实难问题,市交通委提出,目前对催缴后仍不补缴停车费和不接受处罚的车主无强制措施。上半年东城、西城对1882辆车进行催缴,但主动接受处罚的仅4起。建议通过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与居住停车认证政策相衔接、与保险费用缴纳挂钩等一系列信用奖惩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努力实现以静制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

  ●快递外卖车

  10月底前将出台管理办法约束

  涉及“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的配套制度办法共4项,已经出台3项。今年10月底前,要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需求制定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既要有利于保障民生,又要推进行业规范与交通法规相衔接相配套。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非机动车违法面广量大,要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和对闯红灯、逆行、未申领临时标识上路等多发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执法,以执法促守法。快递、外卖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意识,督促行业所属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共享单车

  未来共享单车逐步实施“免押金”

  共享单车的押金退不出来怎么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告诉记者,未来共享单车将逐步实施“免押金”,而对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的骑行人则将收取一定的押金。对于目前已经收取的押金,将逐步调整、消化、理顺。

  根据平台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行情况监测,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仍然过剩。目前市交通委正在进一步加强对数据接入、车辆清理、超投违投等方面的监管,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建立与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相挂钩的配额管理和退出机制。

  ●电动自行车

  市民将可通过APP办理注册登记

  很快,市民就可以通过网络自行为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了。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公安局正在联合市场监管局和自行车电动行业协会,推进“便民服务点”建设,为购买电动自行车群众现场提供登记上牌服务。同时,开发“注册登记APP平台”,群众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申报登记信息后办理注册登记,目前正在测试。

  在摩托车等车辆通行管理方面,市公安局已经向市政府上报了实行总量控制、整合重申现有摩托车通行政策等工作意见,市政府拟近期专题研究。

  ●末端服务设施

  供快递外卖共享 发展共同配送

  为了赶时间,一些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在马路上上演“生死时速”,时而驶入机动车道,时而又驾上人行便道,甚至在非机动车道逆行,险象环生。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按照总量控制、逐年递减的思路,以市场为主导,鼓励企业使用合法规范的新能源汽车逐步替换现有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将出台支持快递行业新能源货车通行路权配套政策,支持快递行业新能源货车进院投递。争取对用于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日常消费品运输需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五环内通行便利,引导存量传统车辆逐步替换成新能源车。

  针对外卖车辆,力争建成规范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效益及居民消费服务保障能力。在需求集中的热点社区、商圈、写字楼等区域,完善末端服务场所和配套充电设施。鼓励快递与外卖车辆共建共享末端服务设施,发展集约高效的共同配送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车辆数量。

  此外,下一步还计划推动智能快件箱列入新建小区的统建配套设施指标,加大末端网点覆盖。其中,“回天地区”就计划安装500余组智能信包箱,目前正在陆续安装、调试开通。 本报记者 张楠

  【委员代表声音】

  成燕红:健全全市慢性交通网络体系

  目前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高峰时的235万辆,到目前2018年底已经降到了181万辆,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施划车辆的停放区和禁停区目前有1.9万余处,建成了4000处停放电子围栏、107处禁停区电子围栏和482处蓝牙监测点。

  但是,共享单车投放的分布不合理、供需不匹配。现在共享自行车主要停放在地铁口、高校、写字楼商圈,这些地方使用车有很强的潮汐性。由于调整不及时,造成了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闲置和缺少。此外,共享单车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停放不文明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的。

  非机动车慢性交通网络不健全、不完善,车道不连续、不贯通,断点非常多,甚至道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路,部分路段非常混乱,自行车的骑行安全性有待提高。

  因此,建议加大准入管理,严格审核投资人的背景,对其资金管理、运营模式、日常管控、风险防范能力都要进行审核,防止资本运营下的低效扩张模式。此外,应当坚持发展公共自行车的思路,学习借鉴通州的经验,加强日常监督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非机动车道路的网络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应纳入北京市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分布实施、有序推进,逐步健全全市慢性交通网络体系,为群众绿色出行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王荣梅:有效管理既存电动三四轮车

  法规出台后,电动三四轮车在本市范围内的违法生产销售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对法规出台前既存的大量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目前路面通行管理几乎还是空白的,闯灯、逆行、随意停放、不避让行人等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如何对这类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综合施策,切切实实在消存量上想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确实保证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孙杰:解决临牌电动车到期回收管理

  建议在城市中心区外围的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公益性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优惠停车换乘收费,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

  目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已经开展实行登记管理,存在大量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统筹、超前谋划,有效解决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到期后的回收管理问题,以免造成新的管理隐患。

  李申虹:路外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力度

  在出行停车上,除了现在进行的道路停车改革之外,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也应该加大力度。同时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随意挪用、占用停车泊位、私自圈地收费和划一块地就收费这种违规经营行为。还要加强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和停车诱导,为市民出行停车提供及时服务。这样能够充分地把停车资源用好、用足,最大限度地保证路面的停车能力。

  郭继孚:让市民树立“用者付费”观点

  调查数据看,停车仍有70%至80%是免费的。其中,居住区的比例大约为54%,自建房、大杂院、平房区86%的停车是免费的,单位68%的停车是免费的。这次实施路侧电子收费的道路,其实仅仅是目前城市道路的一小部分。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实施了路侧电子收费的路段停车秩序不错,没实施路侧电子收费的区域依然乱停。因此,要让市民树立起“用者付费”的观点,可以开车、可以有车,但是一定要为其合理付费,要做到“停车入位、停车交费、违停受罚”。

  本报记者 张楠

责任编辑:张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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