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汽车频道 > 新闻 >>  正文

是降还是升:还原购置税新政计税真相

发稿时间:2019-06-11 16:11:00 来源:中国汽车报 中国青年网

   

  (图片来自本报资料库)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并自7月1日起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在由“条例”升级为“法”之后,计税依据也由原来设定最低计税价格变成消费者购车实际交付的金额,即“裸车价”。这被认为是减轻消费者购车纳税负担,同时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的一大举措。不过,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甚至有经销商打出7月1日新政实施后购置税不降反增的旗号。那么,新车辆购置税法的实施到底是不是利好?对此,记者采访了税法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条例”升级为“法”

  其实,车辆购置税的改革早在2017年就已经发布了意见稿,此次购置税法较意见稿并没有太大区别。新政较此前的购置税实施暂行条例最大的区别就是由以前的“条例”升级为“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表示,车辆购置税法可以看作是我国税收制度法制化进程中的先行者,今后一些以条例形式存在的税种或都将进行法律升级。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表示,购置税法的实施,本质上是一项法规的落地,购置税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操作上,从条例升级为法律总体来说利好消费者,但对汽车行业的发展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新购置税法相较于此前的条例,最明显的变化是计税依据,新政规定,消费者购车时缴税标准由原来的最低计税价格变成实际支付金额,即“裸车价”。新政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新政策执行意味着部分纳税人并不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来确认计税基础,仅需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来支付。

  不过,此前汽车行业提出的按照排量分档征收购置税的意见并没有实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董扬曾多次提出,10%的统一税率不利于汽车节能减排的发展。他还表示车辆购置税作为一项专项税被固定下来不太合理。

  事实上,车辆购置税的前身是1986年开始实施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是为了加快公路建设、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确保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向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2001年开始,由费转税,成为车辆购置税,2005年开始移交国税部门征收。但30多年过去了,我国的公路建设也已经今非昔比,这项最初为了公路建设征收的费用,如今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法定税,是否合理见仁见智。而且购置税被作为一项法律实施后再修改的可能性或将更小,至少在操作程序上将更复杂。

  ■按照“裸车价”计税减轻消费者税负

  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这是新购置税法不再设置计税最低价格的根本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和经销商可以钻税法空子虚开发票。新政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与实际不符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应纳税额,从根本上防止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偷逃税款。经销商虚开发票或故意低开发票的行为将在法律的监管下得以约束。

  最重要的是,裸车价的计税方法在当下汽车市场频频打价格战的环境下,对消费者有明显利好。在汽车销售终端,消费者实际购车价低于厂商指导价的现象近些年来颇为普遍,尤其是在车市下滑的今年,面对国五车清库存和销量下滑的双重压力,厂商都进行了很大力度的促销,甚至出现了5折车。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实际购车价格要明显低于厂商指导价,即提前备案的计税价格。那么,这种情况下,新旧计税方法的差异会有多大?崔东树举例称,按照过去的计税价格,购买1辆10万元的车,企业会按照这个价格申报一个计税价格。10万元减去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000元。而实际上,消费者可能只需要9万元甚至更低的价格就能买到这辆车,实际的计税价格可能是78000元,两者相比计税价格的差距非常明显。依照新政,消费者买这样一款车可以少交8000~9000元的税款。所以,按照‘裸车价’缴纳购置税对消费者是一大利好。”

  不过,也有经销商表示,在现在的汽车消费中,实际上也都是按照开票价格缴纳购置税,新政实施后并不一定产生很明显的纳税额度的降低,只是在极少数大力促销、成交价明显低于厂商备案的计税价的车型上有所体现。

  ■“购置税提升说”实为国五车促销手段

  非常巧合的是,购置税的实施时间与汽车行业内近日备受争议的部分地市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点一致,于是,经销商又上演了借购置税促销国五车辆的戏码。

  记者在北京多家4S店询问国五车辆价格时均被告知,现在购买国五车辆最划算。不仅有厂家促销,而且如果等到7月1日后再购买,“按照新的购置税政策,消费者购置税需要缴纳的额度直接提高了1.45%。”经销商为什么这样说?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是经销商钻了计算公式的空子。按照此前的购置税条例,应纳税额=不含税价×税率(10%),而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此前为17%)或征收率)。而按照购置税法,应纳税额=(裸车价-购置税)×10%。“从计算公式上看,计税价格没有除以1.17,这恐怕是经销商称要多交购置税的根源。”赵占领说。

  事实上,按照新的计税方法并不见得会提升缴纳税额,这已经被多个地方的税务等相关部门证实,有4S店也称是“理解错误”。福建一家4S店也向媒体证实:“之前确实有传言说,新政实施后车辆购置税直接用车辆的含税落地价乘以10%。我们与税务部门沟通后得知,这一说法是错误的,新旧政策中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都是要先除去增值税(4月起税率从16%降为13%)后的不含税价格再按10%的税率计算,即购置税=裸车价格÷1.13×10%(购置税税率)。”

  其实,4S店之所以打出购置税额提升的旗号,更多是源于国五车辆清库存的压力。尤其是在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市,经销商在7月1日前清空国五库存车都具有很大的的压力,而购置税实施的时间节点正好与这些省市提前实施国六的时间一致,这让他们钻到了空子,成为其促销手段。但实际上正如上文所言,按照实际购车价格计税将切实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

  本报记者 王金玉  《 中国汽车报 》(2019-06-10  008 版)

责任编辑:张丽艳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