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本市10部门已联合推出国四车辆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符合四种情况的企业、车主可于今年12月10日前申请补贴,其中,报废国四排放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动新能源车发展,加快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可享受补贴,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报废国四排放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二是仅报废国四排放重型货车,可获4.5万元补贴;三是报废国四排放重型营运货车并更新为国六排放重型营运货车,可获8.5万元补贴;四是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可获3.5万元补贴。
车主可于12月10日24时前登录“国四及以下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办理平台”、首都之窗“政策兑现”频道中“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及“京通”小程序“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专栏进行申请,按要求如实填报车辆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