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OTA)管理,切实保障车辆安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3次,涉及车辆1123.7万辆,分别较上年增长8.9%和67%。
同时,随着汽车软件代码数量增多,OTA已经成为汽车召回实施的重要方式。截至2024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企业报告的OTA升级活动4047份,涉及车辆4.86亿辆次。2024年,汽车企业实施远程升级(OTA)召回19次,涉及车辆406.8万辆,比上年增长246.8%。
《通知》强调,通过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深化产品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加强认证服务和管理等,切实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
例如,企业申报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应当完整、准确填报有关技术参数,涉及产品功能和性能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等验证材料。在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中,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包括感知定位系统的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电子控制器生产企业、型号、名称及数量、安装位置图,驾驶员脱离驾驶任务提示信息方式(光学、声学、触觉等)及策略,风险减缓功能安全停车的方式和策略,能被OTA升级的电子控制器(ECU)名称、生产企业、硬件型号和软件型号等40种参数。已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应当在2025年6月1日前分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
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导致功能退出等事件或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的,须在最迟不超过48小时内,根据有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过程描述、事故类型、事故车辆行驶里程、数据来源等,车辆基本信息、事故详细信息、原因及预期改进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