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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名司机“飞车溅水”被处罚

发稿时间:2025-08-07 14:41:00 来源: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近期,深圳雨水天气多,不少道路积水。部分机动车在经过积水路段时,毫无顾忌地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让行人秒变“落汤鸡”。多数网友都表示经历过类似的遭遇。4日,深圳交警公布了两起“飞车溅水”处罚案例,以此给广大司机提个醒。

  案例一为深圳宝安某路段,雨后道路积水,一辆黑色小车行经此处未减速,瞬间水花四溅,溅湿路旁行人。案例二为深圳罗湖一公交站台处,不少市民在公交站内躲雨、等车,被飞驰而过的出租车溅了一身水。交警从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看出,车辆驶过时溅起的水花,“正中”站台上行人,待众人反应过来后,始作俑者已然走远。

  针对上述两宗不文明“飞车溅水”的案例,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成功锁定两名涉事驾驶员,均依法予以处罚。执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泥泞或者积水道路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照规定让行。

  交警提醒,雨天开车上路,除了谨慎驾驶,还要及时打开雨刷器,合理使用灯光、空调除雾等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大雨天不要开启远光灯,造成的反射反而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同时,雨中开车减速慢行,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车辆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雨天的能见度低、视野差,车辆的刹车距离等应急性能也会有所降低,所以要提前减速,留足处理情况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安全。

  深圳交警特别提醒,雨天司机驾车需特别注意观察路人。雨中的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衣,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受到限制,往往可能在车辆临近时受溅起的水花影响而滑倒。为防止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应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切不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

责任编辑:张丽艳